去年文資法修法後,狀況百出,過去壓箱底未通過文資審查的老案,重新被翻出來!台北市面臨了三天一個舊案重審的困境,已讓文化單位束手無策!

台北市文化局副局長田瑋表示,去年「文資法」修訂了第3、14、15條以後,在沒有配套之下,已問題百出;許多過去未通過列冊的房子全冒出頭,以台大俞大維宿舍、中山北路「山海樓」為例,業者都已都更、進行權利移轉中個案,現在因為文資團體的提報重審,業者將面臨至少10至20億損失,業者非旦會跳樓,文化局也一 定會挨告。

田瑋指出,以俞大維故居為例,當時台大校長傅斯年過世後,任教於台大外文系的遺孀俞大綵教授即自台大福州街校長宿舍遷居至溫州街22巷4號之台大職務宿舍,俞大維只是曾暫時居住,這棟建物在民國95年提報審議,當時因為原有日式建物內部已被大幅改造,內部格局已改變,未列文資保存,今年7月文資團體又重新提報,但業者已進行都更,建商至少要賠上10億元。

另外,在中山北路的山海樓也未列冊,沒有文資身分,都更要拆除了,文資團體認為有價值重新提報,業者也是權利都分配完成,最後如果擋下來了,業者會賠上二三十億元。田瑋說重話,地主可能會跳樓,文化局一定會挨告。田瑋指出,類似重新翻案,再提文資列冊的案例,現在排在文化局的至少有七、八件,在台北市幾乎三天就冒出一個案例。以北門銀行為例,也是相同情況。

而台北面對老建物重新提報文資列刪,關鍵在於 「文資法」去年修訂了第3、14、15條,第14條個人與團體可以提報外,第15條只要50年以上建築物都要評估;修訂辦法上路後,田瑋表示,可以說是亂象百年,文化局接到的案子幾乎是三天一件。最糟的是文資法修法後,根本沒有配套,他呼籲,文化部一定要正視問題,未來老案重審翻案成功後,到底要如何賠償地主,必須要配套。另外,已定案的文資案,是否溯及既往,必須要有全國一致的遊戲規則。 

 

中山北路山海樓,當年未通過文資審議,文資團體以五十年以上建築重新提報歷史建物。   圖:翻攝山海樓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