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位於西港、白河、北門及下營區等5場蛋雞場蛋品,經市府動保處採樣監測芬普尼殘留情形,昨(24)日檢驗結果發現有芬普尼殘留,農業局、動保處、衛生局立即派員前往現場對於場內雞隻及其蛋品進行清點、移動管制、追蹤流向及同時調查殘留原因。

為因應雞蛋芬普尼殘留案件,臺南市政府配合中央政策執行轄內蛋雞畜牧場雞蛋芬普尼抽驗工作,22日完成台南市全部蛋雞畜牧場採樣作業並送檢,昨日接獲芬普尼陽性案件檢驗結果後,於第一時間由本府農業局畜產科、動保處及衛生局組成聯合團隊,兵分五路同時前往現場進行移動管制,清點場內蛋雞及蛋品數量後進行封存,後續將每日清點蛋品數量,並進行銷毀作業。

台南市政府表示,移動管制期間,蛋禽業者可提出重新採樣檢驗,待檢驗確保場內蛋品皆合格無虞後方能解除移動管制上市。市府衛生局將追查不合格蛋品流向,並進行下架銷毀。

動保處表示,芬普尼作為一種廣效性殺蟲劑,可作為農藥、環境用藥或動物疾病防治用藥,然嚴禁在作為人類食用的飼養禽畜中使用。動保處將釐清殘留原因並持續輔導蛋禽業者安全用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動保處呼籲養禽業者切勿將農藥、環境用藥或其他違法之動物用藥使用於禽隻,並避免禽舍環境及飼料遭受汙染。使用藥物應依核准動物用藥之標示正確使用及遵守停藥期。養禽業者應落實飼養管理,降低用藥需求避免造成藥物殘留,進而達成動物健康、保護消費者及畜牧產業發展三贏的局面。

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將追查不合格蛋品流向,並進行下架銷毀。   圖:台南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