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控違法放貸案,北檢今(17)日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19人;案件移審台北地院,法官開庭後,在晚間10時左右裁定何壽川以新台幣4億元交保。
台北地方法院在今天下午4時30分左右召開移審庭,決定是否要繼續羈押目前在押的被告何壽川、三寶建設董娘廖怡慇、何壽川特助陳佳興以及永豐餘投控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4人。
何壽川等4人在庭上均表示不願被羈押,何也說自己的左手肘內側出現異狀;法官周玉綺查看何壽川的手肘狀況,發現有長7公分、寬3至4公分的褐色區塊且粗糙,異於其他皮膚。
法官周玉綺於晚間10時左右,裁定何壽川以4億元交保,廖怡慇5000萬元交保,陳佳興1000萬元交保,張金榜100萬元交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均要按指定時間到派出所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