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 (15)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桃園航空城營業虧損卻發年終獎金給員工,桃園市政府未盡督促改善之責,提出糾正。
監察院指出。99年3月成立之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公司,截至105年底,
監察院表示,行政院早於100年8月核定原桃園縣政府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桃園市政府卻遲至106年
[Newtalk新聞] 虧損還發年終獎金 桃園航空城遭糾正
發布 2017.08.15 12:38
位於桃園國際機場附近的桃園航空城,因虧損還發年終獎金,遭監察院糾正。 圖 : 翻攝自 Wikipedia
監察院今 (15) 日發布新聞稿指出,桃園航空城營業虧損卻發年終獎金給員工,桃園市政府未盡督促改善之責,提出糾正。
監察院指出。99年3月成立之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公司,截至105年底,
監察院表示,行政院早於100年8月核定原桃園縣政府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桃園市政府卻遲至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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