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分院今(28)日宣判嘉義縣張花冠被控涉洩密、貪污和圖利等案件,洩密罪部分張花冠被判1年10個月,得易科罰金;貪污部分無罪,可上訴。張花冠表示,無法接受法院判決結果,民進黨政府司法改革速度應加快,她會繼續努力,縣長做好做滿。

嘉義縣政府大埔美2期標案,張花冠與胞妹張瑛姬將甄選委員名單給屬意廠商,高雄高分院28日宣判,判張花冠1年10月,得易科罰金,因洩密罪二審定讞,張花冠確定免關,張瑛姬判3年4月,其中1年8月應執行。

高雄地院合議庭認定,張花冠任意將核定評選委員權限授予非嘉義縣政府機關編制人員的張瑛姬,而張瑛姬將評選委員洩漏給有意投標的廠商,讓廠商從中勾選,藉機從中收取回扣。

張花冠得知判決結果後,今天大動作在縣府旁的創新學院召開記者會,表示妹妹張瑛姬當時是縣長秘書,協助處理事務,縱然與授權規定未合,也不必然就會形成共犯結構,判決明顯有違誤。記者會現場許多支持者前來聲援,大喊「張花冠加油!」,並給予擁抱送暖。

張花冠認為,近來企業紛紛出走台灣,而過去嘉義長期被中央漠視,她上任後積極為嘉義尋找活路,改善投資環境,但政治惡鬥使大埔美二期開發案成為司法構陷的藉口,凸顯出司法改革的急迫性,她期盼「傷害到此為止,縣政繼續向前走」。

支持者大喊「張花冠加油!」   圖:蔡坤龍/攝

嘉義縣縣長張花冠一身白衣出席記者會,表示自己的清白。   圖:蔡坤龍/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