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甲溪清水段支流日前遭偷倒化學廢油,市府環保局接獲警方通報後,到場查獲不法徐姓男子、15桶化學廢油及該犯案車輛,為避免汙染擴大,環保局立即調動水肥車將溝渠內的廢油抽除,並採樣廢液送驗。警方也已依廢棄物清理法將徐男移送地檢署偵辦,後續將加強派員巡查,透過檢警環平台通報,避免相關情事再發生。

環保局表示,7月21日深夜12時接獲清水分局大楊派出所通報,指一名徐姓男子利用深夜將每桶一頓的15桶化學廢油,載運至清水區海頂路123巷國道四號橋下方溝渠偷排。

環保局22日凌晨會同警方前往追查,當場查獲徐男正在排放4桶廢油,考量該處緊鄰大甲溪,環保局採取緊急應變措施,調動水肥車將4噸廢油抽出,即時阻絕汙染擴大,並將原廢液採樣送驗,釐清是否屬於有害性事業廢棄物,並當場扣押其餘11桶化學廢油及犯案車輛。

環保局指出,該案已違反廢清法46條第一項,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併科罰金1500萬以下。因涉刑事責任,依刑事優先原則,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由清水分局移送地檢署偵辦,由警方追查廢油源頭。

台中市大甲溪清水段支流日前遭偷倒化學廢油,市府環保局接獲警方通報後,採取緊措施因應。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為避免汙染擴大,環保局立即調動水肥車將溝渠內的廢油抽除,並採樣廢液送驗。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