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的隨停隨還功能方便了眾多使用者,但這項機能也造成停車亂象、引發不少爭議。消保處今 (17) 日表示,如果消費者因違停而遭罰款,可依定型化契約,主張業者未盡告知責任。

近來oBike自行車違規停放事件頻頻發生,雙北紛紛擬定新條款包括取締和罰款,望解決亂象。如果消費者還車時,是因為業者沒履行「還車地點」資訊充分提供的義務,導致消費者將車輛停放於「禁停路段」,並收到交通罰單時,消費者可以向業者主張其未善盡告知還車地點資訊的契約責任。

消保處解釋,oBike、U-bike、及河濱風景區租借之自行車都適用於交通部公告「自行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契約中應載明還車地點、還車方式及其他還車應注意資訊。如果業者所要求的還車地點是採非固定位置,應同時將地方主管機關公告的禁止違停路段,一併告知消費者,避免發生違規停車、觸法的疑慮。

消保處呼籲業者應履行告知資訊的義務,避免違規停放車輛事件的發生,也降低受罰風險;也提醒消費者,在租賃期間內,如果發生歸責於自己行為導致違反交通法令情形,如「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等,消費者應自行負擔相關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