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6)日發出公告,自7月17日起,自行車禁行騎樓與人行道,違者將開罰300至600元,以維護自行車騎乘秩序與安全,並保障行人通行權益。

交通局說明,巿警察局自7月17日起,除了加強取締違規騎乘騎樓的駕駛,違規騎乘人行道也會是取締重點,特別是巿區自行車道路網較完整之路段(例如:信義路、仁愛路、新生南路、羅斯福路),若違規行駛未設置人車共道路段的人行道,或行駛於已設置人車共道路段的人行道卻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者,都將依法開罰。

交通局提醒,自行車若行駛於未劃設自行車道的路段,應靠右行駛,而不是行駛於人行道上,若違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條,處以300至600元罰鍰。此外,自行車騎士除勿騎乘騎樓,騎乘於人車共道路段時也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共同建立駕駛與行人互相尊重的友善環境。

交通局也表示,台北市內的自行車騎乘者逐日增長,自行車友善環境也趨漸完備,必須推廣自行車騎乘禮儀及守則等因應措施,來規範自行車行駛騎樓、人行道急駛等行為,以同時維護自行車騎乘秩序與行人通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