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今(5)日三讀通過行政院提案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這是一個在特別預算執行期間內,沒有排除公債法平均佔歳出15%流量及佔前3年平均GDP之40.6%存量之舉債上限的特別預算,因此絕對不會有債留子孫或額外舉債的問題,而且政府會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

徐國勇表示,國際上WEF(世界經濟論壇)、IMD(洛桑管理學院)的世界競爭力報告都指出,當前台灣的基礎建設相對落後,因此,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提出「綠數水道鄉」5大領域的基礎建設,透過政府投入資源到綠能、數位、水環境、軌道系統和城鄉建設,來加強基礎建設,提升台灣競爭力,這也是提供經濟提升、轉型最需要的發展動能,以積極投資下一代的未來;並輔以「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3項建設,這8項建設必能令台灣的競爭力大步向前進。

徐國勇表示,前瞻基礎建設「晚做不如早做」,法案審查制定當然必須尊重立法院,特別條例的立法意旨乃在於要讓國家基礎建設能夠「實質」進行,且行政院的特別條例草案本來就是規劃將預算分4期送立院審議、監督,因此,實質上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特別條例與行政院草案在意旨上是一致的,行政院感謝立法院通過連續2個4年期程,各4,200億元,共計8年8,400億元的特別條例,政院對各項建設會如期如質推動。

徐國勇表示,立法院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讓基礎建設投資能夠取得預算編製的法源基礎,政府會把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口上。未來預算案正式提出並獲立法院通過後,建設如期如質完成後,將提升下一階段的國家建設及人民生活品質,並能提升台灣競爭力。

立法院院會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分兩期,4年為期程、經費4200億元。   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立法院院會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軌道建設系統分工與整合。   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立法院院會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圖為綠能建設效益。   圖:取自行政院網站

立法院院會5日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圖為數位建設推動方案計畫。   圖:取自行政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