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是否參與特赦阿扁連署,本土社團今(4)日召開記者會。不過,對於是否加入連署,具代表性的「台灣國家聯盟」上午則罕見發生激辯,最後以96票數通過赦免,並對原屬連署文字進行修正。

由多個本土社團共同推動成立的「台灣國家聯盟」,今日上午針對是否加入下午即將舉行的「赦扁、團結台灣向前行」記者會,發生激辯,最後甚至動用表決。與會人士表示,由於本土社團對於大目標都有共識,很少發生需要投票表決的事情。這次阿扁特赦需要動用表決算是非常罕見的。

反對加入連署的,包括魏瑞明等人,他們主張赦免法僅針對已經定讞的官司,總統才可以免除刑的執行,大家不能逼蔡英文去做違法的事情。

據了解,目前正在美國出差的總統府資政、也是國家聯盟的前任召集人姚嘉文,則持法院審理程序還沒走完的這個看法,對於加入連署赦扁持保留態度。

就這個法律觀點,曾受委託研究赦免法的永社社長陳傳岳則認為,應該先修赦免法,仿效美國總統赦免,讓總統可以赦免法律追訴、審判及刑的執行等。

不過,同為律師的洪貴參則認為,赦免法可以赦免刑的執行,根據法律「舉重明輕」原則,既然判刑後的刑期都可以免除,當然就可以免除行的追訴等等。所以,不能以阿扁還有官司未定,當作不能特赦的藉口。

不過,中研院教授陳儀深等人則認為不能以法律尚未完備、赦免法還沒修改等,來拒絕討論赦扁;他們強調,特赦議題本就屬於政治層面,總統蔡英文應就此表態。

由於會中支持加入特赦聲音較大,會中還有人主張,今日有些本土社團沒有派人與會,是否先「緩議」,下次再討論是否參與連署。不過,另一派人則反對說,會不會下次開會時,支持特赦的團體反而不能來,表決就輸了?會議最後在現任台灣國家聯盟召集人吳樹民主持下,以9票支持、6票反對,加入赦扁連署;不過,原本聲明裡要求蔡英文下令研擬赦扁文字,並認為並不妥,因此進行修改,並拿掉了下令等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