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今(30)天召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原轉會)」第二次委員會議,其中,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進行的「核廢料貯存場設置決策過程調查初步報告」結論指出,據現有查閱的官方文件資料顯示,當初是由2位行政院長蔣經國和孫運璿核准在蘭嶼設置核廢料貯存場,而且以國防設施和軍事理由對達悟族(又稱雅美族)6個部落保密,最終結果出爐,政院可能將以特別法編列預算的方式,補償達悟族。
過去,對於蘭嶼核廢料貯存場當初的設置過程,當地族人和台電一直都有不同的說法,因此,蔡英文總統於去年8月1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時曾表示:「我會要求相關部門,針對核廢料儲存在蘭嶼的相關決策經過,提出真相調查報告。在核廢料尚未最終處置之前,給予雅美族人適當的補償。」
由林萬億所召集的初步調查工作報告今天出爐,並在會議中向蔡英文與原轉會委員報告並說明,不過,據林萬億表示,由於氣候關係使得蘭嶼部落對話需要再補資料以及進行族語翻譯,並聽取反核和專家的意見,大約在今年8、9月下一階段的報告結果才有辦法出爐,而後續的核廢遷移和補償等,則必須等完整報告出爐後才能處理。
不過,根據今天的初步調查報告結果顯示,官方公文證明,蘭嶼核廢料貯存場是經過兩任院長蔣經國和孫運璿核准,61年原能會召開會議後,迄67年政院核定蘭嶼計畫,68年開工,71年完工使用,沒有任何資料證明達悟族人事先知情同意,官方是以「國防設施」或「軍事用地」為由禁止居民靠近,根據國際環境科學委員會65年3月9日的函文,還建議「嚴格保密」。
至於土地徵收的部份,徵用野銀段土地100公頃,後來縮小為85.2459公頃,於64年2月間完成徵用手續,經協調給付地上作物補償費新台幣21萬7390元,另外給付陸供部工兵署作業費1萬5千元,總計23萬2390元,台灣省政府還同意先無償使用再辦撥用手續。
一直到71年貯存場建造完成後,陸績邀請地方士紳、團體入內參觀,達悟族人才知道原來那是一座核廢料貯存場。
據現有查閱的官方文件資料顯示,當初是由2位行政院長蔣經國和孫運璿核准在蘭嶼設置核廢料貯存場。 圖:翻攝「核廢料貯存場設置決策過程調查初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