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臨時會今 (30) 日審查「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經院會表決,二讀通過「連戰條款」,選擇依原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其每月退職所得,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8萬。

此外,依日前初審通過的「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將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金從25萬大砍至8萬元。因此未來前副總統連戰月退休金,每月最多僅能領8萬元。

對於「退職酬勞金」過渡期,二讀通過綠委段宜康版本,僅做過渡期的時間修正,將5年過渡期改為10年;部長級政務官的部分,若以35的年資為例,未來將以月俸2倍為基準,但所得替代率會分10年,從55%降至40%。

此外,簡任級的政務官,二讀條文規定,若以35的年資為例,未來將以月俸2倍為基準,但所得替代率會分10年,從75%降至60%。

另外,為杜絕「雙薪肥貓」情況,二讀條文也通過,未來已退休的政務人員再轉任職務,包括公職、行政法人、政府捐贈的財團法人、轉投資公司以及私校職務者,若薪資超過基本工資者,將依法停領月退休金。

立法院臨時會30日二責讀通過連戰條款,選擇依原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其月退職所得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8萬。   圖:林人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