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下士洪仲丘4年前因受到不當操練在軍中猝死,臺灣高等法院今(28)日更一審宣判,洪仲丘的父母親與姐姐洪慈庸都前往聆聽判決。何江忠、徐信正判刑16個月,范佐憲判刑12個月,劉延俊、陳以人判刑1年,5人均獲緩刑2年。陳毅勳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其餘沈威志、郭毓龍、羅濟元皆無罪。

臺灣高等法院指出,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連長徐信正須負最重刑責各判刑16個月,而副連長劉延俊、士官長陳以人判刑1年,上士范佐憲12個月,但5人因為願意向洪家和解,並將和解金捐贈公益團體,都獲得緩刑2年。

此外,前陸軍542旅長沈威志因聲稱不知道下屬惡意不當操練洪仲丘二審獲判無罪,去年遭到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最高法院認為沈有懈怠過失,然而今更一審沈威志又獲無罪,而禁閉室副室長郭毓龍、管理士羅濟元也是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洪仲丘4年前因攜帶照相手機入營區被發現,2013628日被送往禁閉室,73日體能操練後身體不適倒地,經急救無效身亡,距離退伍只有3天。引發大眾關注軍中人權,使百萬人走上街頭,立法院也火速修法,促使軍審制度回到普通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