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達政府宣布,自今年6月22日起給予前往卡達觀光之中華民國護照持有人每次入境可停留30天之落地簽證待遇,外交部今 (27) 日對此表示歡迎。

外交部表示,台灣去年10月起已給予卡達國民電子簽證待遇,相信經由類此互惠互利措施,將有助提升臺灣與卡達雙邊經貿、觀光及文化等層面之交流。

過去國人倘欲赴卡達商旅或轉機,行前須先至卡達航空網頁線上申請免費過境電子簽證,或透過卡達邀請單位或預訂住宿之旅館代向卡達內政部申辦簽證,至少需7個工作天,並另繳申辦簽證費用。在卡達給予觀光落地簽證待遇後,將減少國人申辦簽證的時間與費用。

卡達為我國液化天然氣第一大供應國,我國另自卡達進口原油及鋁合金等,向卡達出口小客車、塑膠原料及製品、冷凍魚類、機械及零件等,去年台卡雙邊貿易總額23億8千3百萬美元。

外交部表示,有意赴卡達觀光的國人,只要持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我國護照、回程或轉機機票、在卡達飯店訂房確認紀錄,以及個人信用卡或1,500美元等值財力證明,即可於抵達多哈(Doha)時直接在哈馬德國際機場(Hamad International Airport)申辦落地簽證入境,簽證規費為卡幣100元(約合美金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