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年4月將相關退場條例送進行政院,高教工會日前批評政府自廢武功,不願接管問題私校,教育部技職司司長楊玉惠今(21)日回應,目前已修法限定停辦之私校3年內完成「改辦」,否則命其解散,基於維護學生與教職員的權益,教育部會審慎評估及把關,杜絕私校變賣土地及惡性倒閉。
高教工會日前批評,教育部推《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不過,條例中損及師生權益,圖利校董,若學校發生財務問題、生師比未達標、或教學品質不達標準等,要求其限期改善,並須等到學校改善無效果才列專案輔導。
楊玉惠表示,教育部已修正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私立學校停辦後,應於3年內完成恢復辦理、新設私立學校、與其他學校法人合併或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若是3年內未完成改辦,將命其解散。
至於,永達案進度,楊玉惠說明,永達技術學院於103年7月31日申請停辦,教育部於103年8月6日同意該校停辦,該法人104年6月15日送交之改辦計畫及相關資料,考量內部仍未有共識,遭教育部退回,後於105年4月21日重新提報改辦計畫,擬轉型為教育法人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教育部已組成審查小組委員提供書面意見,並於105年7月18日函知學校審查意見。
另外,楊玉惠強調,為強化教育主管機關對私校的輔導及監督密度,教育部已制定「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未來將專案輔導學校之設校基金及不動產應進行信託,並加派公益董事及監察人至學校法人,以監督學校校產使用情形,避免學校不當挪移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