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總處今(19)日指出,在「兼領月退金者」,還原為全額退休金後計算,核發基準仍採取2萬5000元以下,行政院106年度核發軍公教年終慰問金人數將減少9千多人,節省經費2.7億元。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依「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規定,年終慰問金的發給基準,是每年參酌主計總處最新發布的國民所得、消費者物價指數預測值及各地方政府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變動情形進行評估。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103年該發給基準調整為2萬5,000元以下,考量106年度各相關指標均都沒大幅變動,所以106年繼續維持2萬5,000元以下為發給基準數額。
人事總處又表示,行政院於106年6月13日令修正發布年終慰問金發給辦法,主要是參照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修正該發給辦法發給對象,將兼領月退休金者還原為全額退休金為計算基準,使實際支領超過2萬5,000元的退休人員也不得再支領年終慰問金,以符合「照顧弱勢」的精神。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至軍職人員發給對象多為遺眷且無兼領月退休俸之情形,所以不受影響,且在職期間因公失能、死亡之軍公教人員,都維持原有發給規範。人事總處預估106年軍公教發給人數將減少9千餘人,106年所需經費預估將節省約2.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