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15日通過「台灣旅行法」(HR535)草案,預計下個月送交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若該草案在聯邦參、眾兩院通過,台美高層政府官員互訪可望獲得解禁。

不過,還要經美國總統川普簽署才成為法律,草案須在本屆國會開議期間完成所有立法。

眾議院外委會亞太小組通過HR535的「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今年出1月由眾議員夏波、薛爾曼與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議員共同提出。

該草案指出,「美國政府應鼓勵美國和台灣各層級官員的互訪」,國會認為,自台灣關係法實施以來,美台關係因自我設限而導致高層間缺乏溝通。國會認為,「自從台灣關係法頒佈施行以來,美台關係因美國在對台灣的高層互訪時所採取的自我約束的限制,缺乏溝通」。

聯邦參議院5月也曾提出同名的台灣旅行法、內容相似的草案,參院版本是由共和黨的聯邦參議員魯比歐(Marco Rubio)、參議員殷荷菲(Jim Inhofe)、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及民主黨籍的聯邦參議員布朗(Sherrod Brown)、參議員梅南德茲(Bob Menendez)與參議員皮特斯(Gary Peters)共同提出。

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認為,美國的領土、只有美國有權決定誰可訪美,而不是北京,隨著美國和台灣的新政府到位,正是美國讓台灣的總統及其他高層官員來華府自由訪問的最佳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