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消弭部分外勤工班長期同工不同酬現況,台中市政府自今年3月起,分二階段調整外勤工班及大貨車駕駛薪資,外勤工班薪資升至2萬5018元,大貨車駕駛則升至2萬9636元,以符市場薪資水準。

縣市合併以來,部分工班擔任外勤者,只領內勤一般事務性行政助理2萬2979元薪資,大貨車駕駛也只領一般駕駛人員2萬5018元薪資,遠低於一般市場薪資水準,調整後,外勤工班薪資升至2萬5018元,大貨車駕駛則升至2萬9636元。

台中市政府建設局、各區公所外勤工班及大貨車駕駛,平、假日常須加班維護市容,天災期間更是不分晝夜搶救,工作性質危險且辛勞,為消彌部分外勤工班長期同工不同酬的現象,市府調整外勤工班人員基本薪資,並經台中市政府人力專案小組審查,同意建設局43人及各區公所34人,自3月1日起調整薪資,其餘包括后里等8區公所8人,則於建設局移撥高空作業車至公所後,開始調薪

建設局表示,這次調薪將促使工作相同、效率相同的外勤工班人員及大貨車駕駛,達成同等合理的薪資給付,以達目前市場薪資水準及勞基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