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執行垃圾分類政策,嘉義市政府環保局從7月1日起強行實施「破袋稽查」,也就是由隨車人員抽樣剪破民眾的垃圾袋,檢查是否將可回收資源當成垃圾丟棄,違者會加以勸導,不聽勸導者,將開罰新台幣1200元,6月起,已循垃圾車路線派員沿路宣導。里長則表示,希望能再加強宣導何者為可回收的資源。

市環保局的「垃圾分類破袋稽查」,從今年5月開始在垃圾車上懸掛紅布條、沿路播放宣導廣播錄音帶,廣為周知,並與里長及里幹事舉辦多場座談,6月開始則派人沿路向民眾宣導,7月1日正式實施。

在座談會中,有里長反映,民眾大多願意配合政策垃圾分類政策,但有些人對哪些東西可以回收,那些東西必須丟到垃圾車上,還是分不太清楚,希望環保局可以在正式實施之前,多向民眾宣導垃圾分類。

環保局表示,應回收的資源大致分為10類,包括紙類、塑膠類、鋁罐容器、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電池、資訊物品(廢氣光碟、手機等)、廢棄小家電、廢食用油、乾淨保麗龍等。詳情請洽嘉義市環保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