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才剛到來不久,台灣馬上被超大豪雨不斷侵襲蹂躪,而部分地區因為水患嚴重,不是道路難以通行無法出門,就是忙著清除家中淤泥、汙水,還有大掃除!而這時如果剛好又碰上罰單或是汽機車定檢的期限,想必相當苦惱! 

為此,公路總局表示將提出受災民眾在公路監理業務處理的相關臨時措施!受災民眾只要持有村里長、警察派出所、鄉鎮市區公所或相關機關出具之證明,其中包括「補發汽機車駕照、行車執照、牌照登記書」、「辦理車輛報廢、繳註銷、停駛及號牌遺失或損壞」、「車輛定期檢驗」、「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裁罰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監理事宜,均可展延至106年12月5日前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不用再蠟燭兩頭燒,一面擔心家中情況,還要大老遠跑去繳罰單囉!

而包含因水患致車輛受損需辦理報廢、繳註銷、停駛者,汽車燃料使用費都計徵至災損前一日止;辦理汽車修護者,憑汽車修理廠開具之證明文件,將按修車日數減免,公路總局也提醒民眾,到時候請一定要在今年12月5日前提出申請,以免又因期限問題惹出麻煩!

此外高公局也指出,如有受災車輛所有人不幸死亡,親屬欲辦理車輛繼承過戶或報廢、繳註銷牌照,或是交通違規案件免罰、積欠汽車燃料使用費免繳,辦理汽機車繼承過戶者都可以免徵該項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