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國大陸新華社於昨 (26) 日晩間報導前民進黨工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已遭中國檢察機關批准,於近日被湖南省安全機關依法逮捕事,陸委會發布新聞稿表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聊聊數語交待了事,無法令全體臺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

陸委會嚴正重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本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先生指控的任何罪名,我方均無法認同。

李明哲被中國拘禁已經超過兩個多月,儘管中國當局未對台灣官方儘速釋放李明哲的要求有任何回應,陸委會表示,政府仍將協助家屬赴陸探視,並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