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臨時會是否會討論同婚議題,立法院長蘇嘉全今 (26) 日表示,臨時會一般都會列比較具有急迫性的案子,至於要放哪些案子,還經過朝野黨團協商才能夠決定。

大法官會議日前針對台北市、祁家威提出的同婚釋憲案,做出第748號釋憲文,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對此,蘇嘉全表示,同婚大法官已經作出解釋,不管用修法或立法方式,兩年內一定要依據大法官的解釋令處理,不過到底要用專法還是修改民法?都會尊重立委們的決定。

媒體詢問臨時會處理同婚議題,是否符合召開臨時會緊急性、急迫性等特定事項議題之意旨?蘇嘉全說,臨時會是處理特別的法案,什麼案都可放,但一般都放比較有急迫性的案子,而且還要經過朝野黨團協商,才能夠決定要放哪些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