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聲請非常上訴,日前經最高檢同意,向最高法官提起非常上訴一案,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今 (25) 日表示,支持郭瑤琪的案子提起非常上訴,也呼籲法官應該秉持證據客觀、公正判決,儘速還原清白,避免冤獄,讓正與癌症搏鬥的郭瑤琪能得到正義的慰藉。

郭瑤琪日前因涉嫌貪污罪遭法院判刑8年定讞入監服刑,後因罹癌保外就醫;郭認為遭到冤判,數度向最高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卻被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日前表示,法院歷次判決對於收賄罪對價關係之認定不一,有統一見解之必要,故於23日將郭案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劉世芳指出,根據最高檢發布的新聞稿指出,收賄罪之成立,就特定行為與財物交付上對價關係的認定,可分成三種說法;一種是有重於行收賄者,主觀上均具有行賄、收賄之意思而交付財物之主觀說。第二種是有偏於受賄者,只須所收受之財物與其職務有相當對價關係即成立之客觀說。

她說,第三種是兼衡行為人主觀之認知,與客觀因素,綜合判斷有無對價關係的折衷說,所以最高檢判斷郭瑤琪案涉及法律見解有原則上的重要性,有闡釋釐清之急切,因而提起非常上訴。

劉世芳認為,檢方自始至終都拿不出2萬美金的證據,僅依共同被告對不利其他被告的陳述,不該作為有罪的唯一證據定罪郭瑤琪,此也明顯違背「無罪推定」及「罪疑惟輕」之基本原則。

劉世芳說,最高法院無視其先前發回之理由,駁回郭瑤琪上訴,導致案件草率定讞,讓郭瑤琪蒙受不白之冤;她強調,若證據不足就草率定讞,社會大眾不會接受。期盼提起非常上訴後,法官可以秉持公正判決,讓公道得以真正獲得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