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嘉義縣、市合併問題,內政部葉俊榮今(24)日在立法院表示,一般的縣市合併升格,在「地制法」中有規定;但是,單純的縣市合併,目前在法律上未有明確依據。不過,合併機制的形成,需要在有法律依據,以及地方間有協議、認同下才行。

嘉義縣長張花冠昨天表態贊成嘉義縣市合併,她表示,行政區域的劃分問題(縣市合併),就像吃蛋一樣,應該蛋黃、蛋白一起吃,可惜她的分量較輕,民進黨中常會並沒有採納她的意見。

對此,葉俊榮表示,如果是一般縣市合併升格,這在「地制法」內都有依據、規定,但是,單純縣市的合併,在現行法上並無明確依據。

他指出,未來行政區劃法的立法過程,或許可以把這樣的內涵放入,但必須地方政府間有一定的協議、認同,才可能推動縣市合併,未來台灣行政區整體版圖如何往前規劃,也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葉俊榮說,縣市版圖如何規劃,長期以來都是課題,目前6都已形成,對於台灣整個行政區劃分的問題,確實有一些聲音。不過,機制的推動,都要在法律的基礎下,以及縣市本身的討論、共識下,才能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