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局16日低調公布第1個《國家情報法》草案,授權官方在調查國內外個人與團體時,可監控嫌疑人、突襲住所,並扣留車輛和設備,草案內容顯示,情報工作施行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外,即使是外國團體或個人,若破壞中國國家安全,就必須接受調查。

外電報導,中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在官方網站上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草案)》,並向社會公眾就該法案徵求意見。草案指出,該法若獲通過,將賦予有關當局新的法律依據,以監控、調查外國和本國人民及團體組織,藉此維護中國國家安全。

路透社指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台後,督促訂定大批法令,也對國安部進行一系列整肅,要求打擊來自境內外的威脅。

在習近平的整肅下,包括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國安部副部長馬建、北京​​國安局局長梁克等在內的多名國安系統的高級官員,紛紛落馬。目前中國情報部門的上級機構,是習近平2013年成立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並由習近平自任委員會主席。

新的情報法草案宣稱,只要「經過批准、出示相應證件」,情報部門便可以「向有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個人,了解、詢問有關情況,查閱或者調取有關的檔案、資料、物品」,以進行審訊和搜查。該法案並沒有說明要經過什麼人的批准。

分析家指出,中國近年加大言論審查力道,陸續制定、通過有關國家機密與安全的一系列法律,2016年通過《網絡安全法》、2015年通過《國家安全法》,更早的 2014年通過《反間諜法》等。最新的這項草案對於阻礙工作或洩露國家機密的行為,有關當局可建請在海關及邊境進行檢查,或採「隔離」以及「行政拘留」15天以上;此外,新法更將允許情報當局在有需要時,可進入「管制區」和使用「技術偵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