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葉俊榮於今(16)日與苗栗大埔案當事人和解,並簽訂「和解書草本」,將以「都市計畫變更」方式完成「張藥房原地重建」目標。葉俊榮還原協商過程表示,為積極促成張藥房「原地重建」,葉俊榮共六度率領內政部同仁與當事人及苗栗縣政府團隊密切協商。

葉俊榮還原協商現場表示,4點時在內政部901會議與當事人彭秀春會談,協調過程中除相關業務單位以外,立委林淑芬、蔡培慧、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都到場同步了解;也邀請公民團體、學者徐世榮及熊律師參與協商;經過密集討論敲定了所有「和解內容」,並簽訂了「和解書草本」;包括張藥房原地重建的機制、黃福記土地歸還、朱樹土地處理部分都達成協議。

葉俊榮指出,為積極促成張藥房「原地重建」,自去(2016)年520上任以來,即與部內營建署及地政司同仁研究具體可行的解決方案,並於9月2日私下到現場實地勘查了解、拜訪苗栗縣長徐耀昌並交換意見,縣政府也表現出同調;此外,行政院長林全在與社會各領域團體座談時,回應「如法律可行就朝重建方向處理」。

其後包括去年10月11日、10月31日;今年2月9日、3月23日、5月9日,葉俊榮共六度率領內政部同仁與當事人及苗栗縣政府團隊密切協商,過程雖然艱辛,但仍秉持著「希望將土地與人的尊嚴找回來」,沒有保留與芥蒂地坦承並克服技術與程序困難,一步一步地積極促成並相互體諒,最終達成和解。

然而,據了解,2016年10月11日葉俊榮也曾向彭秀春說明「原地重建」的時程,當時預計於2017年農曆年前促請苗栗縣政府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程序」,當時葉俊榮也承諾,內政部將盡力協助苗栗縣政府完成書圖製作等相關作業,合力於2017年12月31日前把房子蓋回來;但葉俊榮今日回應表示,由於牽涉都市計畫變更與苗栗縣政府的協調等技術層面,也由於土地正義受侵害後回復過程會花更多力氣,並且也要合乎一定程序,確保程序、法律上可行,同時合乎居住正義理念,因此估計苗栗縣政府提都市計畫變更後經過二級二審制審議完成,道路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後即可原地重建,最快明(2018)年6月才會完成重建。

葉俊榮表示,為此結果感到高興,能達成和解必須感謝當事人、苗栗縣政府及長期關心本案的社會團體,彼此拿出最大誠意,達成互信基礎與共識,並希望各界能持續以同理心對待,讓社會更加和諧,也讓重建工作順利進行。

此外,葉俊榮也指出,並希望在此基礎之下,循著這個案例的處理模式,可以成為政府未來處理類似案例的警惕。政府在追求居住正義過程中,將對於個案用最大誠意與耐心實現溝通與討論的精神,達成具體結果。

 

內政部長葉俊榮今(16)日與大埔當事人彭秀春女士、長期關注民間人士合影。   圖:內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