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將在明(28)日召開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勞資會議討論變形工時,對此,由桃園12區的清潔隊員組成的桃園市環境保護局企業工會今(27)日表示,正當社會不斷傳出過勞、一例一休、加班費未給付等爭議,想不到連桃園市政府都要帶頭硬推變形工時,呼籲明天會議切勿通過變形工時,危害清潔隊員勞動權益。

 桃園市環保局工會表示,他們是清潔隊員,市容的維護是他們的責任,不畏風雨、在大街小巷為市民服務;每逢天災事變都停止休假,搶最快的時機進行復舊;每當桃園市舉辦地景藝術節、農業博覽會等活動,更是於休假日出勤,全力配合,「我們樂於為市民服務,但也需要有合理的休息。」

工會表示,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作為環境保護局的二級機關,數度欲推動變形工時,將造成基層清潔隊員排班混亂、加班費遭苛扣等問題,依據四周變形工時的法令,勞動部解釋最長可使隊員連續工作24天,中間不能休息,主管依然不會違法;每當清潔隊員因為垃圾爆量必須加班到半夜,變形工時也會讓大家領不到加班費。「我們反對變形工時,是為了合理的七休一、為了正常的工時,想用健康、而非過勞的身體為市民服務!」

工會指出,自去年以來便數度以公文或在勞資會議告訴桃園環保局變形工時的危害,並且希望環保局約束底下的清潔稽查大隊,但卻遭到環保局的相應不理。依據勞基法30-1條的規定,雇主要實施變形工時,必須經過工會同意。目前桃園清潔隊員分別有加入三個工會:環保局工會、市府工會的會員,環境清潔稽查大隊工會,但桃園環保局只承認其中會員人數最少、且主要成員為辦公室人員的大隊工會有協商同意的權利,這完全只是分化及打壓基層隊員權益的作為。

工會強調,變形工時在勞基法中是萬不得已、極特殊狀況下的變例,希望桃園市政府說明,為何桃園的清潔隊員無法適用七休一?究竟有何特殊的業務需求,必須讓一個隊員連續工作10天、20天?工會不希望變形工時的實施與否回歸到一句「由隊員自己決定」,因為看到太多的經驗,許多不肖主管強迫基層勞工同意危害勞工權益的班表。

桃園環保局工會堅信,合理的工時必須經由工會把關,堅決反對變形工時的實施,也呼籲清潔稽查大隊工會的勞資會議代表在明天的勞資會議堅守立場,切勿同意實施變形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