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電動汽車出租即將上路,屆時租借費用可能每小時300元。高雄市交通局推動「電動汽車共享系統」招商順利,今 (27) 日宣佈由電馳公司得標,將建置完成50處租賃站,明年4月至少建置5站,提供至少84輛電動車甲地租乙地還。

 高雄市交通局長陳勁甫表示,歐美等先進國家發展電動共享汽車系統己有多年,技術成熟,國內目前尚未正式引進,高市創全國之先,引入該系統與國際接軌。今年10月生態交通全球盛典期間,將於哈瑪星地區設置示範租賃站,提供民眾初體驗。

陳勁甫說,「電動汽車共享系統」將結合國內汽車大廠,提供電動共享汽車服務,預計在市區重要行政中心、觀光景點、捷運站、商圈等地,規劃建置租賃站,最快於1年內設置部分站點,開始營運,未來將建置完成50處租賃站,提供至少84輛電動車甲地租乙地還服務,未來民眾只要加入會員,透過電子化認證方式,就可進行租借服務,並依實際使用時間長短計費,減少尋找停車位問題。

交通局目前初步規劃共享電動汽車租金前半個小時是150、1小時是300元。交通局表示,租賃共享汽車具有降低自有小汽車持有數、改善交通壅塞、紓解停車問題、降低空氣污染等效益,這項以「共享」替代「持有」的觀念,是全球發展趨勢,有助改善交通壅塞及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