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食品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控製造、販賣劣質油品案今 (27) 日二審定讞,智財法院今天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魏應充2年徒刑。同案被告、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1年6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

味全油品案,前味全公司董事長魏應充一審時被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智慧財產法院今天改判他2年徒刑。全案定讞,魏應充將入監服刑。對此,負責發監執行的台北地檢署今表示,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

味全公司為降低成本同案被告、頂新前總經理常梅峰1年6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委由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買進摻銅葉綠素的油品在市面上販賣;又在大統案爆發後,用不實檢驗報告掩飾。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魏應充4年徒刑、常梅峰3年10月徒刑;味全前總經理張教華無罪。魏應充等人及檢方分別提出上訴。魏應充在智財法院審理期間,強調自己的清白,希望法院改判無罪。不過法庭不採信他的說法,依然判他應入監服刑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