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等六委員會今(26)日續審「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經濟民主連合」(經民連)、「地球公民基金會」在場外召開記者會,質疑前瞻條例違法違憲,並要求中長程大型建設計畫的「研提評估」應法制化。立委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今天將提修正動議,納入「人權影響評估」、「聽證」、「計畫退場機制」與「相關公務人員咎責機制」。

「死馬當活馬醫。」經民聯發言人許博任表示,經民聯質疑前瞻條例「違憲」,前瞻條例算是法律案或預算案是模糊的,是否可用法律案綁定預算案?例如條例第四條規定前瞻基建的計畫項目,但根據憲法70條與大法官釋字391,不能對預算案逐條逐句增刪修改,也不能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項目;因此部分委員提案增加建設項目,是否有違憲之虞?

許博任也強調,過去台灣對中長程建設計畫缺乏「研提評估程序」,而只有位階極低的「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來規範,以致於大型經濟建設計畫弊端叢生,若要避免重蹈覆轍,這次前瞻基建計畫應是完成「中長程建設計畫研提評估程序」法制化工作的契機,在此之前,行政院應暫緩前瞻計畫,撤回前瞻條例。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除要求舉行聽證,今日也會提修正動議;他表示前瞻計畫中看不到人才教育,沒有為下一代著想,應該改名為「強化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他也強調,每次質詢行政機關執行率低時,他們就說還有明年度預算會再執行,類似狀況不該再發生;因此認為8年太長,應分2期,一期4年,逐年編列預算與執行。

徐永明也說,時代力量版草案將納入「人權影響評估」條款,評估開發對所有權人產權的衝擊,聽取利益相關人意見並舉行「聽證」;此外,還會納入未達預期效益60%的「計畫退場機制」與未達80%的「相關公務人員咎責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