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今 (26) 日上午到台南地檢署按鈴控告台南市政府把查估文件當成贊成拆除同意書,涉嫌偽造文書。

自救會表示,本月(4月)12日內政部地政司召開「台南市西港區東側外環道(南段)」案第四次土地徵收審議,南市府工務局於會議簡報中出示一份文字模糊之查估時土地所有權人被要求簽名的普通文件,並將其簽字曲解為「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請全部拆除」。對於工務局竟在土地徵收的關鍵會議中造假,土地所有權人深感憤怒,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要求調查,並主張4月12日土地徵收審議會議無效。

自救會長鄭敦哲表示,兩年多來,自救會自行研讀交通手冊、測量道路服務水準、尋找改善中山路交通的方法,都是因為他們相信西港外環道是公眾事務,大家應該要理性討論開路的公益性與必要性。

自救會指出市府交通報告錯誤,是希望市府勇於更正,也希望工務局與議員不要只想著開路、搶預算、製造「政績」,要好好正視外環道潛藏的交通風險,並且聆聽中山路商家對於外環道開闢後生意將會變差的心聲。但工務局不斷在公文往來與土徵會議中耍手段,完全沒有理性討論的誠意,只是不擇手段要打倒自救會而已,讓他非常失望。

鄭敦哲並表示,地上物查估清冊只是辦理協議價購須具備的文件之一,並非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意書。在土地所有權人明確表達反對開路、根本不接受協議價購的情況下,工務局憑什麼認定這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沒有在協議價購會議中針對數字提出質疑,就等同於向工務局申請全部拆除?自救會上週已行文要求工務局提供查估的原始文件,遲至今日仍未收到回覆公文。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暨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成員蘇鈺雯表示,自救會一直以來所質疑的都是工務局在土地徵收審議會議簡報中,將「查估」的簽名,「變造」成「同意拆除」文件,這就是變造公文書,而工務局在新聞稿中回應的內容完全是不相干的兩件事。自救會與環盟都認為造假的簡報不應作為土地徵收審議的依據,主張4月12日土徵審議應為無效,因此按鈴申告工務局涉《刑法》第211條之偽造變造公文書罪,以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請地檢署偵辦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