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員江志銘18日發表聲明,指出年初立院三讀通過的《廢棄物清理法》中,明文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可以「調度」廢棄物處理設施,而被調度者不得拒絕。他痛批,台北市施行垃圾減量多年,空出的垃圾處理容量卻反倒要幫別的縣市代燒垃圾,他質疑此做法是「縱容壞學生、懲罰好學生」。

立法院於1月18日三讀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其中第2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可以於必要時統一調度現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設施,而被調度者「不得拒絕」。江志銘表示,加上環保署《廢棄物處理設施互惠互助支援要點》中將代燒垃圾列入評鑑考核項目,未來中央如果要調度台北市的焚化爐代為焚燒處理其他縣市的垃圾,台北市絲毫沒有拒絕的餘地。

江志銘表示,目前台北市有三座垃圾焚化爐,其容量每天可以處理4,200公噸的垃圾,而台北市每天的垃圾量約1,980公噸。他強調,多出來的這2,220公噸的處理容量,是台北市民身體力型垃圾減量、資源回收的成果。

江志銘將台北市喻為「環保模範生」,批評代燒垃圾的做法不但縱容了壞學生,還反過來懲罰好學生。他提出具體要求,希望台北市每年代燒垃圾的總量不得超過前一年台北市垃圾處理量的1%。他強調,台北市不能來者不拒,「否則台北市民的努力就完全沒有意義」。

在2016年11月28日,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該年度已幫雲林縣代燒垃圾兩次,共2.3萬公噸,佔1月至10月的焚化爐處理量3%,不過台北市也因處理垃圾進帳4,757萬元。柯文哲當時表示,代燒垃圾並未使焚化爐周邊地區的污染排放超標,沒有對台北市空氣品質造成不良影響。

柯文哲在2016年底強調,全國廢棄物處理需要一個龐大的體系運作,沒有一個縣市可以獨自處理轄內的廢棄物,要中央建立完善的制度。他當時還說出「垃圾不分藍綠」,引發熱烈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