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在三年前的太陽花學運中大出風頭而有「太陽花女王」稱號的劉喬安,今 (18) 日遭台北地方法院判刑三個月。

劉喬安遭某週刊爆料是援交妹,但她否認並涉嫌作偽證,因而遭到檢方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判處劉喬安有期徒刑3月,全案仍可上訴。

本名劉依函的劉喬安,在民國103年底遭「壹週刊」調查採訪並錄音錄影存證,踢爆她是高檔援交妹;劉橋安以證人身分到台北地檢署出庭時,曾簽名具結做證稱自己是去賣酒,並非去援交。

檢方勘驗劉喬安被拍的影片,及她與記者間LINE對話紀錄,認定劉喬安去的說法不實,以涉犯偽證罪查辦。

劉喬安今年2月16日在台北地院首度開庭時,向法官坦承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