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工程今(14)日於召開鐵路地下化徵收公聽會,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批評,「台南鐵路地下化是否必需東移才能施作」、「因為南鐵東移,是否增加公益性」及「南鐵東移案之土地徵收是否具備必要性」為南鐵東移三關鍵徵點。台南市政府與鐵工局始終不願正面回答上述質疑,只以行政院已核定、會補償、可安置來回應,已完全悖離土地徵收條例相關法令。

台南市政府對此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質疑徵收計畫尚未核准通過,為何所擁有土地已被分割,其實逕為分割作業皆依相關法令及程序辦理。依據都市計畫樁測定及管理辦法第41條規定,測定機關除應將樁位坐標表、樁位圖、樁位指示圖及有關資料送地政單位外,並應實地完成樁位點交作業,據以辦理地籍逕為分割測量;地籍測量實施規則205條也規定得由地政機關逕為測量;且「變更台南市北區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配合台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已於105年12月1日發布實施,都計主管機關依法公告30日後於106年1月17日函文台南、東南地政事務所辦理鐵路地下化沿線地號土地逕為分割登記。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並強調,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明訂「需用土地人應至少舉行2場公聽會、並應說明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自救因而要求鐵工局和台南市政府正面回應南鐵居民的質疑,但今年3月鐵工局與南市府更在都市計劃未具正當法律程序,北區與東區協議價購與土地徵收程序根本尚未啓動、多數居民反對東移奪地的情況下,已將該工程發包。顯見鐵工局和台南市政府只是想把公聽會形式性的完成,全無溝通、釐清、說明誠意。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同時指出,該案近5年來歷經多次說明會、公聽會、論壇、居家拜訪,只見官方迴避質疑,全無台南市長賴清德所言之溝通,行政程序100%地體現葉俊榮「教授」所言「決策與程序踐行均為行政機關,若政府有一定政策立場,將使所踐行的行政程序只有形式上的意義而聊備一格」,「因為裁決者的偏見,使任何程序參與,都成為假象。」最後將導致「機關行政程序完全取決於官員主觀意思,無法保障人民權益,減損政府效能,且製造有利關說或不當利益干預的機會」,「對公共政策的爭議,若無討論或交相澄清,理性決策常被政治陰謀所排擠。」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重申,該案應依葉俊榮過去所言「踐行法律程序,舉辦行政聽證會。」唯有如此,才能達成葉俊榮所言「憲政國家基於對人性尊嚴的尊重,任何利害關係人在程序都應被當作有主體意識的人對待」、「透過利害關係人在行政程序的公平參與所獲致的程序理性可結合專業與民意,使行政權取得正當化的基礎」。如果蔡英文政府真的相信該案具備「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就應停止一切程序,先行召開聽證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