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旬發生蝶戀花武陵賞櫻團遊覽車事故,造成33死、11傷,媒體報導指出,相關人員的懲處名單出爐,包括:觀光局長周永暉、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都遭記1大過等。前交通部葉匡時今(31)天在臉書發文表示,非常不認同交通部這樣卸責的處理方式,台灣要進步,必須從「究責文化」改變成「究因文化」。 

自由時報報導指出,蝶戀花案相關懲處名單包括:觀光局長周永暉、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都遭記1大過等;觀光局副局長、組長、科長遭記小過,公路總局則有副局長、副總工程司、監理所所長、跟監理站站長各遭記1小過。交通部官員指出,該懲處案週二(28日)開完會議,昨天(30日)已送交公文,但應該還在行政作業中。

對此,葉匡時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不滿,他指出,所謂「究責文化」就是出了事故找人負責就結束了,但因為沒有找到事故的制度或結構因素改善,事故還是會一再發生,無法根治。但「究因文化」需要時間與耐心,民粹的台灣難以接受,於是各種事故就一再重複地發生。

葉匡時認為,用這種羞辱文官的記過方式去「究責」,其實是「卸責」,也會讓愈來愈多的文官失去榮譽感。如果真的要找人負責,也應該是政務官而非文官。

葉匡時指出,遊覽車問題是多年沉痾,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歷任交通部長,多少都有責任,要現任交通部長賀陳旦負責並不公平,但政務官應該有所為,有所不為,就羞辱文官這件事,有擔當的政務官應該有所不為。如果真的要有所為,「政務官就自己負起責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