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土變更案受憲法增修條文的高門檻限制,台聯今天(30日)召開記者會主張,根據人民自決權規範,透過在公投法增定憲法「創制」項目,透過人民公投方式變更領土或制訂新憲。因此,他們也呼籲民進黨應該立即在立法院補正公投法,別一再用修憲來「詐騙」人民了。
台灣團結聯盟日30召開「獨立公投系列之一:確立領土主權公投,勿用修憲詐騙人民」記者會表示,台灣應擺脫中國的殖民勢力與併吞威脅。最好的方式,就是以民族自決的高度,由人民行使公投權,帶領國家走向正常化之路。其中,確立領土範圍,是國家正常化的重要面向。
前台聯立委周倪安表示,今年是台灣為自己爭取國家正常化的契機。原因在於國際局勢的改變,尤其在亞太地區,美、日聯合對抗中國的同盟架構正在形成,情勢對台灣有利。希望政府能擬定戰略,外交上向國際發聲,國內則善用公民社會力量,透過公投將台灣帶往正常化國家之路。
周倪安說,台灣人民有權利擁有正常的國家,而領土為國家構成的要素之一,但目前台灣卻連最基本的國家領土都模糊不清。大家在使用的這部外來憲法,其中「固有疆域」卻宣稱帕米爾高原、蒙古等為台灣的領土,十分荒謬。因此,應要發起「確立領土主權公投」,明確劃定國家領土。
台聯文宣部主任陳嘉霖說,目前我國有關領土變更之公投,受制於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必須經國會跨過極高的門檻後提出領土變更案,才能讓人民公投複決,且必須達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同意,才得變更。而現行公投法中有關公投適用事項,缺少領土變更之複決。因此不論是在憲法的層次,或是現行公投法的規定,台灣人民要確立自己國家之領土,仍有一段艱辛的路要走。
增修條文第1條規定,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4條、第174條之規定。
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1/4提議,全體立法委員3/4之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陳嘉霖說,目前的公投法並沒有針對領土變更案之規範。台聯主張台灣人民有權透過公投確立自己國家之領土範圍。台灣之領土,應是包含台灣本土,以及周邊約莫二十多個群島及列島等。絕不包含中國在台勢力所稱之為「大陸」的地區。
台聯執行副秘書長、社運部主任張兆林表示,自決權是民主的核心價值之一,不容任何法律以技術性的方式箝制人民行使公投。現行公投法第30條有關投票結果門檻,有所謂雙1/2的規定,也就是必須投票率需超過1/2,並只少獲得1/2同意票。這實質讓人們的公投權利束諸高閣。因此不論是憲法的創制,或是領土變更之複決,台聯都主張需降低目前公投法門檻。
張兆林表示,台聯主張修改公投法第三十條:「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如此,方能體現人民的自決權力。
張兆林表示,公投法是鳥籠公投,最該做的就是修改公投法,想不到執政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居然說,公投法是長期推動的,不用列為優先法案。他們要求不要用循序漸進來騙,不要像18趴降低需6年一樣,因為蔡英文的任期一任只有4年。
張兆林表示,修憲就是詐騙,因為公投法門檻已經很高了,而且修憲的門檻更高,是比鳥籠公投更高好幾倍。這部憲法已經死掉了,不要用修憲來欺騙人民,如果不是革命,就只有用公投法制憲。他們強烈要求蔡政府必須將公投法列為優先法案,且要將憲法創制與變更領土列為公投項目之一。
周倪安也說,這部憲法已經動不了了,都不能修改它。他們要為台灣人民找出出路。修改成一部可以公投的公投法,也請蔡政府能聽進去;「如果你不敢做決定,請交給我們台灣人民決定」。
根據台聯提出的公投法修正案,將在公投法第2條的「全國公民投票適用項目」裡增定,「憲法及憲法修正案之創制或複決」、「條約或協議之複決」;以及第30條公投門檻,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投票人數1/4以上者,即為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