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一分組會議1日舉行。小燈泡母親王婉諭表示,媒體報導也妨礙偵察不公開及侵犯被害人的隱私。這對被害者與當事者的不尊重,都會造成當事者的無力,甚至更多恐懼,對當事者造成二次傷害。

會議一開始,主席羅秉成就表示,上次會議希望每位委員能提出一句司法改革的話。高雄來的施秉慧律師表示,她的準職業地區是高雄,從業24年,也擔任高雄公會理事長、全聯會秘書長,都是無酬工作,打算讓它畢業,現在完全靠老公養,無法從事律師工作。

施秉慧表示,她對司改的一句話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對於信賴部分,她說,代表司法實務工作者與司法制度對人民是有點虧負的。在律師部分,她「領過8千塊工作40小時義辯工作。長年以來,都是是自己負擔法律服務工作,也開6個小時到阿蓮鄉做法治教育」。

施秉慧表示,這樣無酬的工作沒有國家抑注資源,在司法預算當中沒有被檢討,並非人民之福。

被害家屬、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犯罪被害人不是只有犯罪事件的被害人,冤案的人也是犯罪被害人,這個也是大家要去協助的,因為他們也是無辜的第三方。

小燈泡母親王婉諭表示,過去訴訟過程不見得能聽見被害人的聲音。媒體報導也妨礙偵察不公開及侵犯被害人隱私。這對被害者與當事者的不尊重,都會造成當事者的無力,甚至更多恐懼,對當事者造成二次傷害。因此,她希望追求專業、有效率的同時,司法應該從「尊重」與「同理」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