賞櫻團國道車禍造成33人死亡,司機過勞駕駛問題引發社會討論,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為防止業者不當競爭、促進交通安全,規範司機每天駕駛不得逾9小時,且駕駛4個半小時必須休息45分鐘。

國道5號13日晚間發生重大車禍案件,司機疲勞駕駛、拼裝車安全性及低價團費問題隨之浮上檯面,引發熱議。歐盟聯盟執行委員會為了促進交通安全、保障司機工作條件,訂有司機駕駛時數及休息規範。

此規範司機每天駕駛不得超過9小時,且駕駛4個半小時必須休息45分鐘,而這45分鐘又可以拆成先休息30分鐘,另外,再休息15分鐘,此外,每週駕駛時間不能超過56小時,每週有2次可例外再延長1小時至10小時,但2週合計則不能逾90個小時。

這也表示,如果駕駛第1週工作總時數56小時,第2週最多只能開車34小時,以確保不會過勞,保障乘客和駕駛安全,此外,這些規範會透過適當設置的行車計時紀錄持續監控。

曾參加歐洲旅行團的旅客應該都有經驗,導遊會提醒乘客務必配合行程勿延遲,因為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規定司機每天至少要休息11個小時,乘客也不能去打擾司機休息時間,以免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