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殯葬管理處將對醫院附設殮、殯、奠、祭設施進行開罰,罰鍰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殯葬處表示,殯葬管理條例修法即將在2017年7月上路,未來僅許可醫院保留太平間即往生室,停置往生者。
目前高雄市大型醫院包括高雄榮總、高醫、長庚、大同醫院等都有附設殮、殯、奠、祭等設施,是醫院額外的一筆收入,殯葬管理處指出,高雄市殯葬管理條例在2012年修法,當時訂定落日修款5年,因此新法將在7月上路,屆時醫院如違反規定,可依同條例第97條規定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殯葬處指出,由於新法即將上路,部分殯葬業者為了搶攻市場,趁機設立寄棺、靈堂等殯葬設施,卻未依循合法管道申請設置,私自以鋼架鐵皮屋方式搭建寄棺、靈堂,極其簡陋,已違反相關建築、地政、農業及都市計畫、區域計劃等法規
殯葬處說,目前高雄市有3處違規據點,1處在橋頭區,2處在三民區。殯葬處表示,橋頭區違規業者早已營運,民政局要求殯葬處進行連續開罰30萬及156萬;至於三民區2處違規業者,殯葬處也已協調違建隊全面執法拆除,定11日起陸續拆除,以避免影響治喪民眾權益。
市府民政局呼籲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勿將民眾託付的治喪服務寄放於違規經營的殯葬設施內,以確保權益及安全,殯葬處已規劃在11日拆除違建殯葬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