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環狀輕軌建設傳出弊案,承包廠商陳姓負責人與許姓監工涉犯詐欺取財等罪嫌,因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檢察官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檢署指出,台洋公司承包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的「軌道園區路基地盤改良工程」,明知是內政部公告的土壤液化高潛勢區,為了使土質穩固,應依工程施作直徑60公分、深度6至7公尺的攪拌樁,不料,竟偷工減料只施作深度2至3公尺的攪拌樁,甚至預先備妥合格的鑽心試體供高雄市政府驗收,事後再以偷工減料方式,詐取地盤改良工程款。

高雄地檢署持搜索票至台洋公司營業處所、相關涉案人的辦公處所、住處等執行搜索,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許姓監工涉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等罪嫌、陳姓負責人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兩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台洋公司掛名登記負責人柯姓男子、陳姓股東兼領班、高姓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涉犯刑法詐欺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但於偵查中皆坦承犯行,無羈押必要,訊後各諭知以新台幣10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

對於輕軌包商偷工減料,高雄市政府捷運局回應,尊重並全力配合司法單位調查,若調查結果確有涉工程品質問題或不法,將依契約規定辦理,最重可以終止契約方式處理,而檢調查獲有問題的攪拌樁,目前還未辦理估驗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