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政府所推動的新政策「生鮮禽蛋,必須使用一次性包材」,並且於去年12月24日公告後便正式上路,若雜貨店、早餐店再不換,最高可開罰15萬元,農委會防檢局也表示,新制上路會徹底執行,並且陸續查核,半年改善期一過,未符合規定就會開罰。

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4條修法,農委會防檢局表示,目前超商、超市、量販店所販售的雞蛋是盒裝水洗蛋,但傳統市場、雜貨店、早餐店業者的雞蛋還是散裝,未經洗選,恐將病毒帶出,未來新制上路後,就必須使用一次性包材裝載。

不過,農委會防檢局去年12月27日查核全國共9縣市生鮮禽蛋換用一次性容器或包材,共查核41場,其中有21場不合格,並給予6個月改善期。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說,查核首日的結果,過半數都不合格,官方也知道業者、民眾反彈,但是為了衛生防疫,新制一定會徹底執行。

施泰華強調,查核時就是給予6個月改善期,複查時必須全換用一次性包材,不然就要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沒有例外,預計半年後,散裝蛋全要改用一次性包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