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揚言要宣布戒嚴的菲律賓總統杜特地(Rodrigo Duterte)22日表達希望修憲,取消該國憲法對總統頒布戒嚴令的限制。

菲律賓1935年憲法第7條第11款第2段授予總統在任何時刻覺得有需要(whenever it becomes necessary)就可對全國或部分地區頒布戒嚴令,或者暫停「人身保護令」(the writ of habeas corpus,保護人民受到拘押時可以迅速獲得司法機關提審,是維繫人民避免遭到警政機關濫權壓迫的重大保障)。

然而在曾經實施戒嚴,鎮壓乃至殘殺異議人士、關閉媒體的強人總統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被推翻後,菲律賓在1987年修憲,在憲法第7條底下增加了第18款,大幅限縮總統頒布戒嚴令的權限:總統只能在遭遇入侵或叛亂時宣布戒嚴,為期只能60天。宣布戒嚴或者宣布暫停「人身保護令」,必須在48小時之內送交國會參眾兩院投票。最高法院也有權加以審理。換言之,是以三權分立制衡的原則,由立法權及司法權牽制行政權,以防總統濫權。

對於這些限制,杜特地深表不滿。他表示現在沒有外敵入侵也沒有戰爭,但若遭遇混亂,他將無法宣布戒嚴。而且宣布戒嚴後,還得看國會和最高法院的臉色。如果最高法院說三道四,國會說好,其他人說不好,那要總統如何自處?所以有必要改變。

菲律賓與台灣一樣,也曾經歷戒嚴統治。原本打著改革旗幟的馬可仕,當上總統之後開始傳出貪腐醜聞,為了壓制反對勢力,乃在1972年宣布戒嚴。他大肆逮捕異議人士、控制媒體,解聘公務員與法官。之後,菲律賓政府變成馬可仕的家族企業。他的妻子與兒子都成為政府首長。馬可仕透過一連串的公民投票統治國家,延長自己的任期,讓自己兼任總統跟總理。國民議會沒辦法制衡他,而且國會議員的任期不是透過選舉決定,而是要看馬可仕的臉色。馬可仕是菲律賓唯一一位不斷連任的總統。1981年他甚至創立了一個內閣執行委員會,準備在他死後集體領導菲律賓。他的妻子、女兒都在這個委員會裡。

然而,反對陣營領袖艾奎諾二世在馬尼拉機場遇刺,卻打破了馬可仕的美夢。由於菲國人民與國際社會大多認定是馬可仕殺了艾奎諾二世,輿情洶洶迫使馬可仕宣布提前改選。1986年大選,菲律賓人投完票後不肯離去。菲國中選會宣布馬可仕成功連任,但人民自己計票的結果是柯拉蓉當選,數百萬民眾在軍隊通往馬尼拉市區的EDSA大道示威。軍隊拒絕鎮壓人民,參謀總長與國防部長辭職,投向柯拉蓉陣營。2月25日,柯拉蓉與馬可仕雙雙宣布就任菲律賓總統。當天,軍隊廣播效忠柯拉蓉。除蘇聯大使外,所有國家大使均向柯拉蓉道賀。馬可仕乃倉皇逃出國,最後死在夏威夷。他的遺體直到最近,才在杜特地的幫助下得以埋葬。但葬入英雄墳墓,又激起菲國許多人民抗爭。

馬可仕是東南亞各國「開發獨裁論」最大的否定案例。菲律賓在他統治期間經濟嚴重衰敗。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