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造成空中疏運大亂。對此,行政院23日召開跨部會會議,交通部民航局會後表示,依《民航法》規定,為公共利益需要,已請華航集團協助復航國內2條獨營航線;至於在國際線部分,由於復航所飛之處屬於開放航點,任何航空公司皆可申請,但在兩岸線部分,因涉及航權分配,得民航局收回後,再依規定處理。

民航局空運組長韓振華23日晚間表示,依《民航法》第59、60條,為公共利益需要,已請華航集團協助復航獨營「台北至花蓮」、「台中至花蓮」部分2條航線,最遲在12月1日前就會提供相關服務;至於金門至馬公部分,由於主要是以包機為主,也已請復航提供原窗口給立榮,若有需求,則以不定期包機方式飛航。

韓振華進一步表示,花蓮航線初期將提供基本服務,保證服務不中斷,但班次不會與復航完全相同,台北至花蓮航線目前一天3班,未來每天至少1班;而台中至花蓮原本一週3班,則將維持一週3班,至於離島航線部分,民航局也已協調其他航空公司適當補足運能缺口。

另外,在國際線部分,韓振華說,由於復航有飛的航線都屬開放航點,任何航空公司都可視需求申請;而在兩岸線部分,韓振華指出,由於此部分涉及航權分配問題,則得待復航繳回航權,再依規定辦理。不過,他也強調,目前已對復航開罰300萬元,若其仍未改善,可視為情節重大,最晚年底前也可強制收回航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