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7日日召開「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3次會議,持續追查兆豐銀涉洗錢爭議後續,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會後轉述表示,金管會在會中指出,兆豐銀有4大極嚴重的疏失,其中,兆豐銀未通報主管機關一事「簡直不可思議」。童振源也指出,財政部將於近日內全面改派兆豐銀董事。

這次會議由政院副院長林錫耀主持,除了小組委員及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相關部會外,這次會議也邀請台灣銀行及彰化銀行的總稽核與會,還有甫上任的兆豐金新任董座張兆順一同列席討論。

行政院督導小組聽取金管會所提9月5日赴兆豐銀行總行進行了解此案時,發現兆豐有極嚴重4大疏失,包括:

第1,104年3月DFS完成檢查後,104年6月1日紐約分行曾向總行回報DFS檢查缺失及改善情形,總行未立即有效處理,予以簽存,並未通報金管會。

第2,104年10月美國聯邦準備銀行來臺後,總行開始進行相關簽報與處理,並由董事長蔡友才指示相關因應措施,已知悉情節的嚴重性,但未通報金管會。

第3,105年2月總行收到DFS報告,成立專案小組處理,DFS指報告所列缺失已屬重大,總行對此重大事件欠缺風險意識,未緊急應變處理,亦未提報董事會積極因應。

第4,兆豐總行105年2月知悉檢查報告結果後,仍視為例行事務,至5月18日將報告及改善計畫翻譯完成後,始函報金管會;亦未立即辦理專案檢查以查明案情,仍依年度檢查計畫於6月17日至6月30日對紐約分行辦理年度一般查核,未及早向董事會報告並處理。由於前述4項嚴重失誤,導致兆豐銀遭致重罰。

為了進一步釐清相關責任歸屬,督導小組要求張兆順就此案通報主管部會的相關時間點,即刻調取兆豐內部文件及約談相關人員,並與金管會所提之報告相互確認;同時,督導小組也要求金管會及財政部必須於10日會議召開時,針對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相關法規命令、督管措施與機制提出報告,列明各自的督管責任,以釐清是否有應作為而未作為之處。

童振源也表示,列席的台灣銀行及彰化銀行總稽核都表示,就實務經驗及依照重大偶發事件通報程序來看,該案未通報主管機關是不可思議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