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司馬文武」的媒體人江春男,7月被總統蔡英文派任為駐新加坡代表,8月2日在總統府完成宣誓典禮後,當晚因為酒駕遭警方攔檢,酒測值0.27毫升,3日凌晨1時40分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獲請回。台北地檢署8日宣布偵查終結並發新聞稿指出,江春男因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服用酒類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但須支付公庫6萬元。 

江春男是在8月2日晚間9時許,和友人在北市國賓飯店夜飲紅酒,深夜10時42分,自行開車行經北市濱江街、靠近國道匝道前,遭交通大隊直三分隊攔檢,配合吹氣檢測,酒測值0.27毫克,超過0.25毫克的標準值。3日凌晨1時40分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獲請回。 

北檢8日宣布江春男涉犯公共危險罪偵查終結,並發布新聞稿指出,由於江春男自白犯行,顯有悔意,且未肇事造成他人死傷,歷此教訓當知戒慎,因此,給予江春男緩起訴1年處分,並須支付公庫6萬元。 

江春男原定6日啟程赴新加坡履新、9日出席新加坡國慶酒會等行程都因酒駕惹議暫緩,外交部表示,江春男會等酒駕案司法偵查程序完成後才赴任,結果北檢8日迅速偵結此案,江春男是否即刻啟程趕赴新加坡參加9日星國舉辦的國慶酒會,受外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