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最高上訴法院22日裁決,國際貨幣基金(IMF)總裁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在財政部長任內,涉嫌失職導致政府支付1名商界大亨鉅款,必須出庭受審。這項裁決使得拉加德成為因官司纏身而出庭受審的第3位IMF總裁。

拉加德被控在2007至2011年擔任財政部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之便,處理法國政府投資的里昂信貸(Credit Lyonnais)和法國富商塔皮(Bernard Tapie)間的股權糾紛時,下令將爭議交付仲裁解決,仲裁小組在2008年裁決塔皮獲勝,讓他拿走驚人的4.04億歐元賠償(約新台幣145億元)。

法院經10個月的調查後,決定在2013年5月將拉加德列為嫌疑人。法官2015年12月諭令加拉德出庭受審,拉加德提起上訴,今天遭最高上訴法院駁回。

法院今天的裁決,意味著60歲的拉加德將在負責審理內閣官員任內違法行為的特別法庭受審。拉加德堅稱她在本案的作為符合法國的最大利益。無論如何,這項裁決對拉加德亮麗的職業生涯不啻是一大打擊。

(圖: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