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至今超過1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1日判決,為防範坍塌危險,危及用路人安全,遠雄對於具公安疑慮部份,可不予停工。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回應,市府對於判決持「肯定」態度,因為判決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申請,也證明市府在公安問題上,與法院一致,且並非毫無作為。

去年5月20日,台北市政府以遠雄未按圖施工為由,予以全面勒令停工,不過,高等行政法院指出,停工後,地下水位上升以及多處出現鏽蝕,為不爭事實,若遇強颱、強震且又無適當措施,恐威脅路過民眾的安全,因此,對於有公安疑慮部分,裁定停止停工執行,但對於遠雄聲請全面復工,法院則予以駁回。

針對法院判決,林鶴明及都發局長林洲民21日下午也立即召開記者會說明,林鶴明表示,市府持「肯定」的態度,原因有三,其一,「法院駁回全面復工」,只允許危險部分得以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也跟市府過去主張,遠雄可依建築法63條,向市府報備做工地維護的說法一致。

其次,法院對於工地安全的重視也與市府一致,判決也幫都發局證明,過去確實不斷跟遠雄舉行相當多會議討論工地安全,絕非毫無作為。再者,林鶴明也說,判決更證明遠雄常用誇大論述及說法,來要求全面復工,但法院皆已不予准許。

林洲民再度重申,遠雄是依建築法58條,未按圖施工遭到停工,但依建築法63條規定,工地安全仍屬起承監造人的責任,因此,兩者並未有衝突,他強調,該案沒有復工議題、沒有復工兩字,只有駁回全面復工。最後,林鶴明也再度向遠雄喊話,盼遠雄不要再透過訴訟手段來綁架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