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颱尼伯特剛遠離台灣,但上週颱風天仍有許多勞工必須出勤工作,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11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質詢勞動部長郭芳煜提到,台灣針對颱風假的規定,雇主可決定是否給予颱風天出勤勞工加班費,給了雇主「很大彈性」,盼能將颱風假入法保障勞工天災出勤權益。不過郭芳煜回應,「全世界沒有國家用法律規範颱風天放假」,對颱風假入法必須再研議。

洪慈庸在會中問到,「颱風假是什麼性質的假?」郭芳煜說,基本上「颱風假不是一個假」,只是發生颱風時,停止上班。洪慈庸表示,在上週尼伯特過境時,桃園某間晶片電阻的電子廠發出公告,要將「颱風假」變成「調班」,要求員工事後補出勤。對此,郭芳煜表示,「這是違法」。

洪慈庸提到《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第7點,勞工因天災無法出勤工作,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雇主若是要求勞工出勤工作,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洪慈庸批評,台灣在訂定颱風休假相關規定,選擇用「宜」,是給予雇主「很大彈性」,雇主可不需加給勞工工資,規避支付加班費,洪慈庸希望將颱風假入《勞基法》規範,保障勞工權益。

郭芳煜回應,當初規範要點會用「宜」,是因為颱風假沒有入法,不過「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是用法律規範颱風放假」,因為颱風不可歸責於雇主,所以牽扯到權利義務關係;但未來若是颱風假入法後,這情況就可以改善。郭芳煜也強調,修法或立法之前,必須加強各界溝通,建立更多社會共識,對於入法必須再研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