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0日審查《私立學校部分條文修正案》,而高等教育工會及全國教師工會也集結在立法院外表達訴求,認為台灣私校大多長期把持在家族企業,私校法修正是改革私校的最好時機,不過,民進黨團提出的私校法修正版本卻避重就輕,痛批民進黨「打假球、做半套」。

由於近年來台灣私校弊端叢生,並且長期把持在特定家族手中,教育團體呼籲必須杜絕私校家族化,增加公益董事、勞工董事、公益監察人等。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現行私校法只是讓學校更不透明,成為家族把持的工具,教團都期待新政府能解決過去私校家族化所衍生的弊端,不過,民進黨提出的私校法修正版本差異不大,令人失望。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也表示,私校監督應分為內外部監督,外部是由教育部派「公益董事」監督,內部則要由最了解學校運作的教職員任職「勞工董事」,此外,還要有社會監督,學校應公開財務資訊和會議記錄,讓私校運作透明化。

民進黨版私校法修正條文,對私校增設公益董事則設立門檻,一般大學接受政府獎勵和補助金額達8千萬以上,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專科學校、高中職4千萬元以上,才應派任一名公益董事,一旦私校違法導致校務無法運作,或影響師生權益,政府可以派一名公益董事介入監督。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全國私立大學共39所,接受教育部補助達8千萬元以上有20校,占總數51%。私立科技大學59校,達4千萬以上的有32校,占54%。修法後總計私校共可增加175名公益董事、144名公益監察人。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則質疑,當初民進黨提出版本是支持全面修正私校法,但現在提出的版本中卻剩下公益董事,並且還設立了「補助門檻」,排除掉許多有問題的私校,根本就是髮夾彎。柯志恩呼籲,教育部應該追查並對外公告辦學不力的「黑、灰名單」,並且立即派駐公益監察人。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委員會中回應,支持私校朝自主性和公共性方向修法,並支持設立公益董事讓私校經營更透明;至於勞工董事部分,潘文忠認為,學校和一般企業不同,不以營利為目的,若是設置勞工董事恐和學校公共性有所牴觸,必須再審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