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9日審查國民黨立委孔文吉及國民黨團所提的反族群歧視法草案」。不過,列席的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國民黨版裡有防止歧視性之言論,甚至還有對於言論之評判、管制,設置主管機關,這在現在民主國家很少見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9日審查國民黨立委孔文吉等21人所提之「反族群歧視法草案」,以及剛送進委員會審查的國民黨黨團所提的「反族群歧視法草案」。

其中,對於「族群」的定義,國民黨版第二條規定指基於血統、省籍或族群、膚色、性別、語言、宗教、社會階級、地域、容貌、身心障礙、性向、年齡、婚姻狀態、職業、財富、文化、風俗習慣、政治立場、教育程度等因素,形成認同,並有別於其他群體之人群。

列席的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他必須提醒,如果是針對前一陣子所發生的問題(洪素珠事件)而立的法,必須謹慎。他也說明,立法的方式上,「反族群歧視」是一個方向,但也有是以「促進平等」方向立法。例如法國是以反歧視立法,但德國則是促進平等。

葉俊榮還說,內政部是希望往促進平等方式立法,而不是現在要去抓那個歧視。因為歧視的用語是相當難定義

葉俊榮還說,國民黨版草案還規定防止歧視性之言論,但他看到言論立法就非常注意。因為,這已經牽涉到言論之評判管制甚至有主管機關,這在現在民主國家裡是少的。